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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处理六安新之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补贴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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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六安新之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宁波不发):

经调查核实,六安新之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存在提供不实销售数据、所售补贴产品配置与检验报告参数不符、发现影响补贴*策实施的异常情况未主动报告等违反承诺的情形。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暂停六安新之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QGZ80-80-22型和DYG-B型灌溉首部的补贴资格6个月。暂停期间,所售产品均不得申请补贴。

二、对发文之日前已录入系统申请补贴的产品,各地要逐台核实,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办理兑付手续。

三、暂停期满后,企业应在6个月内主动提出书面恢复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行放弃补贴资格。因补贴产品暂停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各地要做好“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对涉及上述产品的经销企业进行约谈,重申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促使企业规范经营,保障农户和企业合法权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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